“能,先生。只要你愿意,听上几个小时都行。”
“我只要几分钟就够了。简,我在我们家并不是长子,我还有一个哥哥,这事你是不是知道,或者听说过吗?”
“我记得费尔法克斯太太有一次跟我说起过。”
“那你有没有听她说我父亲是个爱财如命的人?”
“她的话里好像有这个意思。”
“是啊,简,正因为他是这么个人,他决意要使家产保持完整。分割他的田产,把一部分分给我,这是他怎么都不愿意的,他要在死后把全部家产都留给我的哥哥罗兰。可是他也不愿让他的另一个儿子成为穷人。这就得给我找一家富有的人家结亲。他很快就给我找到了一个对象。他的老朋友梅森先生是西印度群岛的种植园主又是个商人。他确信他的财产又多又可靠。而且他作过调查,知道梅森先生有一儿一女,还从他那儿探听到,他可以而且愿意给女儿一笔三万英镑的财产,这就足够了。我一离开大学,就给送到了牙买加,去娶一个已经定好亲的新娘。我父亲没有提到她的钱财,只告诉我说梅森小姐是西班牙城出名的美人,这倒也不是假话。我发现她确实是个漂亮女人,属于布兰奇·英格拉姆那种类型,高高的,黑黑的,举止颇为庄重。她家的人很想抓住我,因为我出身名门。她也这样想。他们让她衣着华丽地在舞会上跟我见面。我很少能单独见到她,和她单独交谈就更少了。她千方百计讨好我,拼命显示她的美貌和才情来讨我的喜欢。她那个社交圈里的男人似乎都爱慕她,嫉妒我。我给弄得飘飘然了,激起了劲头,我的感官也兴奋了起来。由于幼稚无知、缺乏经验,我自以为爱上了她。社交界无聊的情场角逐,青年人的好色、鲁莽和盲目,会使一个人什么蠢事都干得出来。她的亲戚们怂恿我,情敌们刺激我,她又引诱我,使得我几乎连自己也未弄清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地结了婚。哦,我一想起自己的这个举动就看不起自己!一种从内心蔑视自己的痛苦就会主宰着我。我从来没有爱过她,从来没有敬重过她,甚至也从来没有了解过她。我简直拿不准在她的天性里是否还有点美德存在。无论从她的心灵上,或者是举止中,我都既看不到谦逊,也看不到仁慈;既看不到坦率,也看不到雅致:可我竟娶了她。我真是个又蠢、又贱、又瞎的大傻瓜!要不是错到这种程度,我也许早就……不过还是让我记住我在跟谁说话吧。